穴位贴敷等四项针灸国标自10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消息:由国家中医药局提出并归口、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穴位贴敷用药规范》等四项针灸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总局新闻稿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

四项标准及要点如下:

  1. 《穴位贴敷用药规范》(GB/T 33414—2026):规范穴位贴敷药物使用,强化用药安全,细化技术操作,增加穴位覆盖面积规定,科学界定适应证,为基层临床提供可直接参照的技术规范。[1]

  2. 《针灸异常情况处理》(GB/T 33415—2026):明确晕针、滞针、针刺性气胸、烫伤等11类常见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强化诊疗全流程风险防控。[1]

  3.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4部分:三棱针》(GB/T 21709.4—2026):规范三棱针疗法的概念、操作步骤、禁忌等,并对点刺法、刺络法、散刺法、挑治法四种技术操作建立统一标准。[1]

  4.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6部分:穴位注射》(GB/T 21709.6—2026):规范穴位注射的概念、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禁忌等,服务临床、教学与科研。[1]

稿件称,新版标准融合临床实践与科研成果,目标是助力基层针灸服务提质增效、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对基层医务人员与相关培训机构,这四项标准是操作与异常处置的统一参照;具体条文以标准全文为准,诊疗仍须结合患者个体情况与执业规范。

说明: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技术规范,不替代执业医师诊断与处方;用药与操作安全以正规医疗机构执行为准。

来源

[1] 《穴位贴敷用药规范》等四项针灸领域国家标准10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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