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机构分三类,收费进目录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中新网2026年10月16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报道;中国政府网亦刊发全文。[1][2]
指导意见把养老机构划为三类:兜底保障型——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的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支持型——以收住社会老年人为主的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机构,以及接受场地费用减免或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社会办机构;其余为完全市场型。[1][2]
价格管理分级分类:兜底保障型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特困老年人按规定免费收住,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规定补助。普惠支持型中,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办机构可设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或实行政府指导价,使政府支持传导到收费端。完全市场型实行市场调节价。医养结合服务可据成本增加合理制定收费;社区养老全托床位10张以上按养老机构管理,10张以下原则上市场调节;居家上门服务原则上市场调节,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参考区间。[1][2]
规范收费方面,建立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依据和减免政策进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不符政策的不得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或参考区间总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床位费按房型、护理费按护理等级分别制定。建立收费动态评估机制,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1][2]
发改委表示将指导各地加快出台本地区价格政策,做好机构认定、配套支持与分类制定收费标准等工作。[1]
说明:各地具体收费标准与认定名单以省级及以下后续文件为准。
来源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政策,中国新闻网,2026-10-16。查询日:2026-10-29。
[2] 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网(发改价格〔2026〕1476号)。查询日:2026-10-29。
#养老 #普惠养老 #价格政策 #发改委 #目录清单
成为第一条评论!
Nobody's responded to this post yet. Add your thoughts and get the conversation g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