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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赤峰出台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公共收益须单独列账，不得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 - Angry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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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g:title": 赤峰出台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公共收益须单独列账，不得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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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出台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公共收益须单独列账，不得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

赤峰市人民政府10月22日公开《赤峰市规范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赤政发〔2026〕20号）。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31年10月15日，适用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服务。\[1]

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把政府各部门、街道、物业公司各自管什么写得比较细。和业主关系最直接的有下面几项。

## 1、物业要公示什么

物业服务人须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投诉电话；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电梯、消防、监控等设施的维保单位；业主交费和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共部位经营收益。办法鼓励同步发到业主微信群，并鼓励按季度公开履约情况。\[1]

## 2、公共收益归谁、怎么管

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经营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管理方式；物业代管的，要单独列账、存入专项账户，不得与物业其他资金混用。业委会可委托专业机构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1]

## 3、物业不能做的事

办法列出多项禁止行为，包括：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未经法定程序涨价、泄露业主信息、擅自处分业主共有财产，以及**用停水、停电、停暖、停气，或限制业主进小区、入户、用电梯、车辆进出等方式催交物业费**。\[1]

## 4、物业撤场怎么交接

物业退出时要移交档案资料和物业用房，退回预收的物业费、装修押金，移交代收的公共收益。原物业不得以业主欠费为由拒绝交接，也不得阻挠新物业进场。\[1]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涨价、重复收费、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各旗县区每季度对物业企业做信用评价并对外公布；新建住宅的物业服务用房按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三配置，且不少于100平方米。\[1]

> 说明：以上为办法条文摘要，具体执行以赤峰市及各旗县区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 来源

> \[1]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规范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www.chifeng.gov.cn/zwgk/xxgkzl/fdzdgknr/gfxwj/202610/t20261022_2837543.html)，成文2026年10月15日，发布2026年10月22日。

#赤峰 #物业管理 #物业费 #公共收益 #业主权益 #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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