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能干正事了:物业费装修费也能提

天津日报报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了新政:《关于自住住房物业费 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1]。

三类情形写得很具体[1]:

情形

关键限制

金额上限

自住住房物业费

本市有产权住房,每年12月31日前可提一次

职工及配偶合计不超过3000元/年

新购住房装修费

新建交付或二手取得产权起两年内,就该套提一次

不超过1500元/㎡×建筑面积,且不超过15万元

装修翻新费

同一套住房满10年,且近一年未提过购房款/首付/还贷

合计不超过3万元

还设了过渡:新购装修费截止日落在2026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的,顺延6个月;2026年物业费没在年底前提的,可顺延到2027年6月30日[1]。有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按通知提取时不能处于当前逾期[1]。

在天津交物业费的,你更可能先提那每年3000,还是盯着装修那笔?

[1] 天津落地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新华网天津/天津日报),2026年10月22日。

#天津 #公积金 #物业费 #装修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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