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4起网约车平台违法案:滴滴等因违规派单被罚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2026年10月1日发布信息,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近期查处的4起网约车平台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予以通报,称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压实平台主体责任。[1]

案件一:执法人员在广西路检查发现,鲁BB50929(渐变绿)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营运。核查订单后认定,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该车指派订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山东省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三次以上违法,罚款10000元。[1]

案件二:万年泉路与双山路交叉口查处鲁UTM607(蓝色)无运输证营运,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指派订单,同样「较重」、三次以上违法,罚款10000元。[1]

案件三:李沧区重庆中路548号,鲁BDU1871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营运,湖南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指派订单,「较重」、三次以上违法,罚款10000元。[1]

案件四:同址查处鲁BB23597驾驶员无驾驶员证营运,黑龙江省鸿鼎电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指派订单,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违法,罚款5000元。[1]

对乘客与司机而言,通报再次强调「人证车证」合规:无证车辆与无证驾驶员不应接入平台运力;平台向不合规运力派单,将按裁量基准处罚。具体案件事实与处罚决定以执法文书为准。

来源

[1] 官方通报!违法较重,滴滴出行被罚,半岛网/大众新闻·半岛新闻,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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