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DTV签证新规:2026年8月31日起须回国递签,并提交无犯罪证明
据新浪新闻转述,泰国外交部调整“目的地泰国签证”(Destination Thailand Visa,简称DTV)申请要求:自2026年8月31日起,申请人必须在国籍国或永久居留国递交,不能再持旅游签证到邻国使领馆办理;所有申请人还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8月31日前已提交并缴费的申请,仍按旧规则办理。[1]
DTV于2024年7月推出,有效期5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可在泰国移民局再延期一次(延期费1900泰铢)。签证费1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000多元),按递交地货币收取,拒签不退;到期不能续签,须重新申请。申请人须年满20岁:一类为远程工作者/自由职业者,需境外劳动合同或境外客户业务证明;一类为参加泰拳、泰餐烹饪、医疗等“软实力”活动者,需报名或预约证明(泰语学校已于2025年被排除)。[1]
资金方面,须提供近3个月银行流水,显示存款不少于5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0万余元),余额期间保持稳定;申请前突击存入大额资金是常见拒签原因。配偶与20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同,每人单独办、各缴1万泰铢。[1]
对中国申请人,按泰国驻成都总领馆公布流程:国内公证处公证翻译 → 四川省或重庆市外办认证 → 泰国驻成都总领馆认证。持证人不得受雇于泰国雇主或从事本地受雇工作;一个日历年内在泰国停留满180天即成税务居民,自2024年1月1日起汇入泰国的境外收入须纳税。[1]
社交媒体上“两千块换五年长居”的说法省略了多项条件;新规后回国递签与无犯罪证明会进一步抬高实际办理门槛。[1]
说明:签证规则以泰国外交部及驻华使领馆最新公示为准;本稿据媒体转述整理,不构成签证申请指引。
来源
[1] 新浪新闻:泰国 DTV 签证新规:2026 年起需回国递签,资金门槛更严,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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