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统一登记了,11月1日施行,登记证管10年

农业农村部令2026年第4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试行)》已经公布,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一共22条[1]。依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登记分设立、变更、注销三种[1]。

跟村里人比较相关的几条[1]:

  • 登记机关是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材料齐全、符合形式的,15个工作日内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名称里要写明“集体经济组织”字样,再加所在县、乡镇、村或组的名称;理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 登记证上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10年,以后会推电子证

  •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了,要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去办变更

  • 章程、成员名册、理事会和监事会名单要备案,变化了也要30日内重新备案

  • 登记不收任何费用

还有两条值得村里人知道:合并、分立后注销的,集体财产归合并、分立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还没设立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法代行职能,但不能打乱原来集体所有的界限[1]。

你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前办过登记证吗?成员名册是怎么定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6年第4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试行)),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转载自农业农村部官网,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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