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国标发布:2028年1月1日实施,取代1987年卫生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标准由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987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标准》同步废止。
标准管什么
新标准规定化妆品通用安全相关的一般要求、原料要求和产品要求,并明确包装材料及载体、标签、贮存及运输、标准实施等条款。一句话: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化妆品,要先过这道基础性安全门槛。
修订重点有三块。一是新增化妆品、化妆品原料等术语和定义,把口径说清楚。二是完善通用安全要求,并新增贮存、运输与标准实施条款——以前偏「卫生产品本身」,现在把流通环节也写进强制要求。三是更改化妆品禁用物质和禁用植物动物物质目录,和现行监管清单对齐。
从「卫生」到「安全」意味着什么
官方表述是:标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现行法规,系统梳理多年实践中成熟可靠的质量安全技术要求,并与其他相关国标及国际标准协调衔接。名字从「卫生标准」换成「安全标准」,不只是换皮:禁用目录更新、贮存运输入标、术语补齐,都指向「原料—成品—包装—物流—标签」整条链,而不只是出厂化验那一环。
对美容美发门店、品牌方和原料商,眼下最要紧的是倒排时间:2028年1月1日前完成配方、标签、仓储物流与供应商合同对照;禁用物质目录变更后,旧库存原料能不能继续用,要按新目录逐项核,不能靠「以前一直这么用」硬扛。消费者侧,短期内货架不会一夜翻盘,但选购时可多看标签与备案信息是否随标准过渡期更新。
说明:具体禁用清单条文、过渡安排及处罚口径以标准全文及药监、市场监管部门后续解释为准。
来源
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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