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要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工会

北京市总工会官网10月13日挂出通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北京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印发《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落款2026年8月11日)。核心就一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把理由书面通知本单位工会;还没建工会的,通知上一级工会——原则上是实际经营地的乡镇、街道、园区、开发区总工会,也可打12351问对应关系。

书面通知要写清劳动者基本情况、解除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援引的法律或规章制度条款,以及单位联系人。工会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意见,单位要研究并把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指引还提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会依法审查有没有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

这条对“突然被开”的场景更贴。你们公司解除流程里,工会通知这一步是走形式还是真有回执?

[1] 关于印发《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北京市总工会,2026年10月13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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