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识新规将至:日期、致敏原与「儿童」宣称怎么看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0月24日发文提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实施。选购零食、预包装食品时,包装宣传语之外,更要读懂强制标签信息。[1]
标签上要看清什么
预包装食品标签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标签、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名称与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新规要求同时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且字体字号清晰醒目。[1]
配料表一般按含量从多到少排列;投料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递减排序;生产中完全挥发或完全去除的原料可不写入配料表。含致敏物质(如花生及其制品等)须强制标示,过敏人群需重点核对。[1]
「儿童专用」「零添加」不能瞎信
文中划重点:我国目前没有通用的「儿童食品」法定定义。按《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以免欺骗、误导消费者。家长不宜只凭「儿童专用」「宝宝零食」字样下单,应回到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优先少盐少糖选项。[1]
「不添加」「治病」等缺乏法规标准支撑的表述属于误导性用语;「低糖」「富含膳食纤维」等营养声称须符合营养标签标准对应的含量限值,不能随意标注。[1]
选购时可按三步:先看强制标签信息,再辨宣传宣称,最后对照营养成分表按需选择。正式施行前,市场上仍有过渡期包装,具体标识合规以正式实施后的监管口径为准。
说明: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提示整理;配图若为示意请以实物标签为准。具体情况以正式施行文本及属地监管解释为准。
来源
[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装越可爱,越要看配料表:食品标识新规划重点,2026年10月24日。
#食品标识 #配料表 #零食 #致敏原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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