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了10个劳动争议案例,孕期被辞退的17年工龄全算
海口中院联合海口市人社局发布了10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海口日报2026年10月13日刊发[1]。案例覆盖受案范围、仲裁与诉讼衔接、劳动争议事项不可分、赔偿金年限计算、孕期女职工保护这几块[1]。
报道里展开讲了两个。一个是建筑工地常见的违法分包:某公司把工程分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余某,余某招来的朱某做水电安装时摔伤。法院的意见是,这种情况下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要参照用人单位义务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或工资支付责任,当事人起诉要发包方担责,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应当受理[1]。
另一个是孕期女职工梁某。公司以她不接受异地工作指派为由把人辞退,法院认定违法解除。算赔偿金时,法院明确“应得工资”要把社保、公积金这些代扣款算进去;而且梁某月工资没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所以她17年2个月的工龄不受12年上限限制,公司得足额赔[1]。
做仲裁的应该都碰到过“工资基数按到手算还是按应发算”的争执。你们那边仲裁委和法院在这个口径上一致吗?
[1] 海口发布10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海口日报(中新网海南转载),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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