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教师法修订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总理李强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日会议还听取「人工智能+」行动进展汇报,讨论价格法修正草案,并审议通过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新华社通稿由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转载。[1]

教师法修订传递的重点

会议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要切实强化教师待遇权益保障,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加强对教师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好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同时要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健全教师教育体系,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1]

对一线教师而言,「减负」被写进常务会议对修订草案的讨论口径,意味着后续立法审议阶段,非教学事务摊派、社会事务进校园等议题仍可能成为关注点。草案全文与具体条款尚未在本条通稿中披露,最终以提请审议后的文本为准。

同场其他议题(简述)

会议强调人工智能要从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丰富等实际出发,以落地应用牵引技术创新,夯实算力、算法与数据底座,并统筹发展和安全。价格法修正草案亦原则通过,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决定对档案法实施条例等 14 部行政法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等 4 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1]

说明:本文依据新华社通稿整理,教师法修订草案具体条文以后续提请审议及公开文本为准。

来源

[1]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教育部转载新华社,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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