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明年施行,装修动承重墙得走程序
《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7年1月1日起施行。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浦口区响堂村开了发布会做解读,条例共7章86条[1]。
和住户关系最大的几条[1]:
房屋所有权人就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要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和装修,做日常维修养护和安全检查。
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加荷载或改变荷载类型;确实要动的,得按法定程序办,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都有要求。
装修前要登记,施工信息要在显著位置公示。
转让、出租房子,要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情况如实告知对方。
被认定为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给他人居住,不得作为生产经营或公益活动场所,拿危房当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去办经营主体登记的,不予办理。
农村这块单列了一节: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改建、扩建后用来经营或做公益的,要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按图施工;拿农房做民宿、农家乐也有专门规范。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要检查房屋重点部位和外墙附着物[1]。
发布会上提到,江苏既有房屋建设年代普遍较早,装修和改扩建需求越来越多[1]。老小区里敲墙改格局的事不少见,明年起登记加公示,你们小区物业会真管起来吗?
[1] 《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发布——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江苏人大网转中国发展网),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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