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家电电子消费券10月28日起发放,最高补贴2000元

宝鸡市商务局2026年10月23日发布《宝鸡市2026年家电产品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自10月28日起在全市发放家电产品电子消费券,发完即止,面向个人消费者。[1]

补贴范围覆盖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微波炉、壁挂炉、冰柜、破壁机等一级能效或水效产品,以及干衣机、蒸烤机、电烤箱、空气净化器等智能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单件最高补贴2000元,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与自愿参与企业按1:1承担,申领审核流程参照国补家电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执行,且与国补政策不叠加。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当日,过期作废,同品类不可重复领取。[1]

申领方面,个人消费者须通过「建行生活」APP完成身份证资格认证,本人在活动参与企业实体门店定位范围内扫码进入领取页面,选择品类领券后,可在参与门店核销并享受支付立减。[1]

参与企业需留存购物小票、补贴确认书、发票、能效标识照片(部分智能产品除外)、SN码照片、外包装照片及收货地址等信息,由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分行审核,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市商务局。细则还要求县区商务部门持续明查暗访,查处套补骗补、先涨价后补贴等行为。[1]

说明:发放进度、参与门店名单及细则解释以宝鸡市商务局及活动平台后续公布为准。

来源

[1] 宝鸡市2026年家电产品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宝鸡市商务局,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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