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2388件加班官司:“没审批”“自愿加班”成了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微信群里晚上十点的一句“收到请回复”,算不算加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30日在其官方澎湃号发布的调研,给这类争论提供了一组法院视角的数据。[1]

调研显示,2023年至2025年,上海二中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765件,其中涉及加班事实认定、加班费支付的有2388件,占27.24%。[1] 最常见的争议是: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用人单位以“未经审批”“个人自愿加班”抗辩。[1]

法院梳理出的几类问题,不少打工人并不陌生。一是审批门槛高:有的企业加班审批流程严苛,申请常因“工作量不饱和”被驳回,又配上“调休逾期作废”的规定,劳动者陷入“不批则不能加、加完则难获偿”的两难。[1] 二是隐形加班:通过工作群、线上会议在下班后派活、要求即时响应,这类案件逐年增多,但证据难固定,劳动者举证负担重。[1] 三是特殊工时被滥用:有的企业把普通管理、研发、销售支持岗位包装成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或者拿到批文却没告知劳动者,就以此不付加班费。[1]

行业分布上,互联网、工程建筑和交通运输合计约占四成;外卖配送、直播运营等领域的加班争议也有上升苗头。[1]

调研给出的法律判断值得留意:认定加班的关键不在于人在不在办公室,而在于劳动者在法定工时外是否处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之下、提供了实质性劳动。[1] 法院也批评了“以在岗时长评判能力”的考评方式,认为它诱导形式主义加班,把经营压力转嫁给了劳动者。[1]

“拼时长”到底是敬业还是内耗,职场上各有说法。只是从这份调研看,靠一句“你是自愿的”免掉加班费,在法庭上未必站得住。遇到具体纠纷,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考勤等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仲裁机构。

来源

[1] 涉加班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分析(澎湃新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澎湃号),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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