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就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3月3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就《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意见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互动—意见征集」栏目、电子邮箱 Jsc@mot.gov.cn,或邮寄至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技术管理处提交。[1]

起草说明回顾:自2017年以来,两部门推动治超联合执法,曾以173号文件推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罚款等问题;调研仍发现部分地方职责边界不清、协作机制不完整、信息共享不够。新稿拟从8个方面部署约20项任务,覆盖定点与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货运源头治理、信息系统联网、联动与信用管理、「百吨王」等专项行动及保障措施。[2]

定点联合执法是正文首块。要求科学规划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原则上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设置1个,站场设置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推进站前货车检测车道、标志标线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并与治超联网管理系统、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对接。意见稿还提出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公示联合执法清单,明确有派驻与无派驻站点的不同处置流程: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检测与现场监管,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同时推进系统互联,便利远程办案。[2][3]

对货车司机和物流企业,这意味着称重站覆盖、入口劝返、源头装载与信用联动可能更密;对基层路警,则是编制配备、交接记录与系统对接的硬任务清单。文稿仍处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款与各地落地时间表,以正式印发文本为准。

说明:任务要点据交通运输部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整理;各地站场建设与执法细则以正式文件和地方配套为准。

来源

[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交通运输部,2026年3月30日,查询日 2026-10-27。

[2] 起草说明.pdf,交通运输部附件,查询日 2026-10-27。

[3]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交通运输部附件,查询日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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