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冰雪经济奖补兑现申报,属地受理至11月3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文旅联发〔2026〕24号),落实《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及《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黑文旅规〔2025〕3号),按“成熟一批、兑现一批”部署组织本批次兑现申报。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在省文旅厅网站公布。[1]

申报主体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冰雪经济相关企业及有关主体。已享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1]

材料须按实施细则准备,一式三份,主要包括:奖补政策申报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申报承诺书、申报汇总表、新购设备项目申请书(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法人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以及各奖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制作PDF扫描件刻录光盘;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1][2]

属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项目所在市(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部分省级企业可按规定于11月3日前直接向省级部门报送。初审强调真实性、资格、材料完整与合规,“承诺书”“证明”不能替代必备申报材料;重大或技术性强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或专家组评估。市(地)须于11月4日前完成项目征集,11月9日前完成初审推荐,最迟11月10日将符合条件项目电子版与纸质版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复审。[1]

省文旅厅网站同步提供细则附件表格,供申报主体下载填写。[1][2]

说明:具体奖补条目、额度与材料清单以《实施细则》及本次通知附件为准;截止日期以属地受理部门当场要求为准。

来源

[1] 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奖补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文旅联发〔2026〕24号),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10月27日。

[2] 同通知附件《细则附件表格》,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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