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仙人跳”团伙被诉:一名女局长被敲诈19万元,案发后被免职
据澎湃新闻10月19日报道,山东泰安一个以“00后”为主要成员、包括多名在校大学生的犯罪团伙已被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该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实施“仙人跳”38起,敲诈得手155万余元;团伙还以举报相威胁,向泰安市某区一名女局长敲诈19万元,案发后该局长被免职[1]。北京时间10月20日9时30分,X账号“李老师不是你老师”也转述了这一报道[2]。
女局长被敲诈经过
据澎湃新闻援引的起诉书[1]:
2024年9月,被告人陈某、陈某宇预谋后,由陈某宇与被害人霍某(女,泰安市某区某局局长)建立恋爱关系,再编造欠债、父亲生病等理由,骗取霍某1.5万元。
2024年10月12日至17日,陈某、陈某宇在抖音发布举报霍某“挪用公款、包养未成年男孩”的视频,并以其他理由相威胁,迫使霍某交付16万元。
2024年10月20日至22日,陈某又以爷爷生病用钱为名,以举报相威胁,迫使霍某交付3万元。
两次敲诈合计19万元。起诉书显示,这是该团伙实施的一起非“仙人跳”手段的敲诈勒索;相关公告显示,案发后霍某已被免职[1]。澎湃新闻的报道没有提及上述举报内容是否经过核实。
团伙情况
主犯陈某生于2001年,年纪最小的被告人生于2007年[1]。
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团伙实施“仙人跳”38起,得手30起,单笔最多15万元、最少1000元[1]。
全案被告人22名,其中13人被控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涉案金额二百余万元[1]。
据报道,有三名被害人因识破敲诈拒不付钱,被团伙成员报警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澎湃新闻获取了其中两人的不起诉决定书:两人一审曾被判刑,上诉后被发回重审,检方撤诉并认定其不构成犯罪[1]。
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诬告陷害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提起公诉。据澎湃新闻,案件于2026年3月开庭审理4天,目前尚未宣判[1]。
来源
[1] 澎湃新闻:山东一“仙人跳”团伙被诉:女局长被敲诈19万,另三名受害人曾被采取刑事措施,2026年10月19日(澎湃新闻记者王健)。
[2] 李老师不是你老师 在 X 发布的帖子,2026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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