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650万捐赠房产要缴450万的税,夫妻遗赠毕生积蓄救人,接收遗产的基金会却被吓退,问题出在哪?
说到底全文的意思就是一个企业不愿意去走企业规定的缴税程序,觉得交的钱太多,同时企业说自己是慈善组织,把因为自己不愿走正当缴税程序而导致虚空设立的受帮助者无法及时收到善款的锅暗戳戳的引向税务规定,意图通过舆论的引导,实现企业避税合理化的目的。
如果这个目的实现了,以后动辄几百上千万的房产继承,完全可以通过老富豪临死前找个基金会之类的所谓慈善组织捐献,再由这个企业选择老富豪的继承人为受帮助对象,一套操作就可以省下天价的税款。
这玩意并不新鲜,十几年前已经被什么比尔盖茨裸捐之类的骗过一次了,下次记得换点故事。
我打心眼里不相信这种一直跟各种大宗遗产打交道的组织会不懂得相关程序流程里的弯弯绕绕门门道道,甚至于我可以说,这遗产继承程序里的弯弯绕绕门门道道,防的就是这些懂得多的慈善组织,毕竟普通人既没有这么多的遗产需要继承,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去钻法律的空子。
一个单笔项目几百上千万的企业在一个报道里非常正义的慈善事业上被税负制度卡住,没有去问自己理应熟悉律条的法务部,没有去派遣工作流程熟练的财务助理,而是诉诸媒体舆论,还写出了这么一个细节详实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甚至读完之后还要让人有点愤愤不平的文章,这种感觉让人分外的熟悉,有一种当年鼓吹高铁教育医疗私有化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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