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机自动报警不算自首:法院说系统不能替你投案
浙江缙云一起醉驾案里,男子把 110 设成紧急联系人,酒后开启辅助驾驶后在路边昏睡;车企救援中心监测到长时间无人接管、呼叫无应答,按流程拨打了这个「紧急联系人」,民警到场后查获。血液酒精含量报 186mg/100ml。他后来主张「自动报警=委托投案」,缙云县人民法院未予采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 2000 元,判决已生效[1]。
法院把话说得很硬:自首要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动投案的核心是本人基于意志、主动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车机按预设排查人身安全风险而报警,不等于受他委托代为投案;人留在现场,也是醉酒后开不动车的被动结果。报道还对齐了最高法指导性案例 271 号:辅助驾驶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责任主体[1]。
辅助驾驶开着也能「被系统喊来警察」——你觉得这是安全兜底,还是把法律评价搞得更拧?
[1] 男子醉酒后车机自动报警被判不构成自首(IT之家转述央视《法治在线》),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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