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微短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互动剧按真人/AI制作方式分类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于2026年10月12日发布公告,就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16号令《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把国家层面的专项规章细化为可操作条款。[1]
互动剧怎么分类
细则对互动微短剧给出明确分类口径:以核心内容的制作方式为唯一判据。核心内容以真人拍摄为主的,按真人微短剧对应标准管理;以AI生成为主的,按AI微短剧对应标准管理。这一划分把互动、分支剧情与AI生成的边界说清楚,减少用「互动」外壳规避AI剧监管的空间。[1]
审了再播怎么压实
在分类基础上,细则衔接微短剧三级监管框架,并强化播出平台「审了再播」责任:平台不能先上线后补审,审核须前置到播出之前。对平台密集、产能较大的广东而言,把审核责任压到播出端,是从源头约束违规内容的关键环节。分级管理同时配有退出机制。[1]
报道提到,2026年以来多地也在细化微短剧规则,例如产业基地布局、AIGC集聚区、扶持资金量化,以及广电总局国际微短剧赛事等;广东的特点是把监管细则与产业发展放在同一份文件里统筹推进。征求意见稿尚未最终定稿,具体备案、标识与审核流程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1]
对制作方与平台而言,下一步要盯三件事:项目立项时按「真人拍摄为主还是AI生成为主」对号入座;播出前把审核做完,而不是上线后再补;把备案、标识、分级与退出机制写进生产流程。征求意见稿还可能在反馈期内修改表述,正式文本公布前,不宜把报道里的概括当成最终罚则。制作方可在反馈期内对照自身项目核对路径与审核节点。办理与备案入口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后续通知为准。
说明:本稿据行业媒体对征求意见公告的报道整理;正式条款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最终发布文本为准。
来源
[1] 电影界:广东微短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互动剧按制作方式分类管理压实审了再播,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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