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发布外摆位设置导则:人行通道至少留2米,鼓励有条件的公园设外摆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宣布,《上海市外摆位设置导则(试行)》发布并实施。解放日报2026年5月23日报道称,这是上海首次专门针对外摆位给出全市层面的「实操指南」,以往申请、运营、管理长期处在模糊地带。[1]

外摆位被定义为:超出门窗和外墙等室内或规定经营场所,利用门前部分公共空间设置并开展延伸商业服务的经营活动。[1]导则目标写得很清楚——保障公共安全、市容有序、便民利商,用更明晰、可操作的建议引导外摆经济。

边界条款是商户最关心的一段。相邻店铺外摆区域,左右边界不宜超出自家店铺外墙左右边际;向外延伸须留连续、通畅的人行空间,宽度不应少于2米。人行与外摆总宽度大于5米且外摆单侧布置时,人行宽度宜大于外摆宽度。市绿化市容局市容管理处副处长卫光亭举例:总宽约6米的空间,单侧外摆宜小于3米,给人行留出超过3米;若设外摆后人行不足2米,就不宜设置。除特定情况外,外摆区域不宜超出经营主体用地红线。[1]

公园条款引发讨论。导则明确,公园绿地中有条件的区域应支持设置外摆位。报道同时提醒:这是指导性、建议性规范,多数公园并不具备和平公园下沉式广场那类条件,短期内不会出现外摆遍布公园的景象,机制还要在实践中细化。公园内外摆比商场门前约束更严,涉及运营、财务、环境等多方面管理。[1]

共治也被写进条款: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畅通监督反馈。陆家嘴街道、永平路沿街商户等案例显示,事先问周边上班族和居民——几点收桌、要不要花箱隔界——能少返工、少扰民。报道中,LU1885陆里一家餐厅按「外摆2.5米、留出7.5米」落地,试营业阶段外摆面积不到大堂三分之一,却贡献了约一半营业额。[1]

对想摆桌椅的店主,先量人行净宽和用地红线,再谈桌椅款式;对附近居民,关注收市时间和通道是否被占。导则是试行,具体街区审批与执法仍以属地管理部门执行为准。

来源

[1]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解放日报):上海首次发布外摆位设置导则,2026年5月23日。查询日: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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