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出台外摆位设置方案:46个点位上图,11月起可网上提交材料
上海静安区城管执法局和绿化市容局联合编制了外摆位设置实施方案,明确哪里能摆、怎么摆,同时更新了外摆区域服务地图,共标出46个点位。静安区政府10月21日发布了解读,商户从2026年11月起可通过「一网通办」的「开店一件事」提交材料。[1]
先说清一点:这里的「外摆位」是指沿街店铺把桌椅、展架等延伸到门前公共空间经营,申请主体是已有门店的商户,不是流动摊贩。[1]
能摆在哪
优先保障通行,鼓励在夜生活集聚区、重点商圈、园区、景区设置;
原则上不超出经营主体用地红线;
必须留出不少于2米的连续人行通道;人行加外摆总宽超过5米且单侧设置时,人行宽度宜大于外摆宽度;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非机动车道、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不得遮挡交通标识;
边界要清晰,鼓励统一布局、软隔离,推行「一位一界」。[1]
不同业态的规矩
业态 | 可以做 | 不可以做 |
|---|---|---|
餐饮 | 设客座区 | 外摆区明火、食品加工、现场制作;须管好油烟、噪音、灯光、垃圾分类 |
零售 | 商品展示陈列 | 超出批准范围陈列;用扩音设备叫卖促销 |
文创 | 展示、体验区 | 影响通行和公共环境 |
生活服务 | 少量顾客等候座椅 | 在外摆区堆放设备、工具、物料 |
经营时间方面,夜生活集聚区、重点商圈、园区、特色街区宜为每天10:00至22:00,靠近居民区的要避免扰民;景区、公园配套外摆跟开放时间走,写字楼配套跟办公时段走。设施须可移动、临时性,鼓励外摆座椅向市民共享。[1]
怎么申请
自查备料:在开放区域内的商户对照规范自查后提交;有统一管理方的街区、园区、商业综合体可由管理方集中提交。首次设置最长期限一年。
提交:由所在街道、镇接收,11月起可走「一网通办—开店一件事」。
核验:街道镇、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按职责核验。
登记反馈:合适的直接登记;不合适的先指导调整再登记。[1]
46个点位分布
服务地图和点位表显示,46个点位覆盖静安寺、曹家渡、江宁路、石门二路、南京西路、天目西路、北站、宝山路、芷江西路、共和新路、大宁路、彭浦新村等街道和彭浦镇,既有越洋广场、上海利园、张园等商业体,也有吴江路步行街、黄山市集等街区。地图标注为示意,具体范围以各点位审核后的方案为准。[1]
各街道镇都公布了咨询电话,例如南京西路街道62890015、静安寺街道62887968、彭浦镇56652210,完整名单见原文。[1]
来源
[1] 静安外摆位新规来了!哪里能摆、怎么摆?一次说清!(附地图),上海市人民政府网(来源:静安区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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